各县市科工信局、湘西高新区科经局:
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州政发〔2020〕1号)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技创新奖补(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园区、创新平台认定”“研发奖补”“国省奖励配套补助”由州科技局根据文件直接补助无需申报)。请各县市科工信局、湘西高新区科经局认真组织,按规定期限及时申报。
1、申报时间: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6日(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州政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3、业务咨询:州科技局杨燕,联系电话:8222569;州政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彭宇婷,联系电话:8225730。
附件:创新奖补申报要求
州科技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运输费用和创新平台固定资产投入补贴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运输费用补贴
1、州内当年和上年度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上年度纳税300万元(含所有纳税额)以上;
3、企业为原材料购进、产品外销产生了运输费用;
4、有真实合法的发票。
(二)创新平台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1、州内上年度通过了国省认定的创新平台。
2、创新平台承建单位对通过国省认定的创新平台进行了固定资产投入,有真实合法的发票。
二、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运输费用补贴
1、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兑现申请表(加盖公章的原件,一式四份);
2、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复印件,一式四份);
3、完税证明(复印件,一式四份);
4、运输费用发票(复印件,一式四份)。
(二)创新平台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1、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兑现申请表(加盖公章的原件,一式四份);
2、国省有关部门认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临床医疗研究中心(医疗示范基地)、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批文,以及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园区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的批文(复印件,一式四份);
3、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的固定资产投入发票(复印件,一式四份);
4、固定资产投入汇总表及清单(加盖公章的原件,一式四份)。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奖补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所产生的运输费和固定资产投入费用。2021年内所有的费用补助需在申报时间内一次申报完成,逾期不再进行奖补。
2、申报奖补需按要求提交《湘西自治州优惠政策兑现申请表》和相关附件,并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六稳六保”“三高四新”政策兑现窗口(二楼24号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