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激励创新,加强专利保护和运用,根据《湘西自治州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17〕11号)规定,我局决定启动湘西自治州2018年度专利资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资助对象:湘西州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专利权人),并且专利权人地址为湘西州辖区内。州外专利权人变更为州内的,不予资助。

 

2、资助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授权的专利(以证书上授权公告日为准);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内缴纳年费并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收据日期为准)。

 

二、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国内专利资助

 

1、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授权后,即可到所在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

 

2、专利权人须向所在县市监督管理局提供下列材料:

 

1)《湘西自治州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单位申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个人申请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登记簿。

 

以上材料原件由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复印件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备查。

 

(二)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申请资助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湘西自治州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附件2);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收据复印件;

 

4、单位申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个人申请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登记簿。

 

以上材料原件由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复印件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备查。

 

(三)申请国外专利资助

 

申请资助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湘西州PCT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3)

 

2、申请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其中,职务发明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法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职务发明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与国内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查验。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书式申报模式。符合专利资助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的是时间内把书式资料按要求邮寄或上报给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科。

 

五、有关要求

 

1、申报资助的条件、材料、标准等按照《湘西自治州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17〕11号)文件执行。

 

2、请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湘西经济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做好本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湘西经济开发区经济市场监管分局及时对本辖区内的专利资助申报进行审核。

 

 

联系人:蒲俊

 

联系电话:18974308520

 

   箱:372535799@qq.com

 

邮寄地址: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科

 

   

 

 

                                 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