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服务我县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要素向企业转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创新发展新动能,根据《湘潭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企业科技特派专家派驻单位和专家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特派专家派驻企业
1.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具体的创新任务,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要求;
2..在我县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规守纪,无不良记录,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内部规章制度健全,支持县委、县政府工作,原则上要求年纳税100万元以上;
3.有较强的成果转化、技术支撑能力,有一定的产业化经营基础,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4.能为科技特派专家安排合适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科研条件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
(二)科技特派专家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领域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工作;
3.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能推动派驻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5.所从事专业与派驻单位需求相适应;
6.派出单位支持。
二、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7月31日-8月9日
三、申报要求
1.自愿申报,申报企业需填写《湘潭县企业科技特派专家单位申报推荐表》(附件1),申报专家需填写《湘潭县企业科技特派专家申请表》(附件2),其中特派专家单位申报推荐表需经乡镇经发办或天易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特派专家申请表需派出单位和拟派驻合作企业盖章,统一将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式两份报送至湘潭县科技工信局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2.县科技工信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后,会同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天易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共同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派驻企业及专家。
联 系 人:李美林、唐煌
联系电话:57222603
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