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党建领航工程”六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潭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和《湘潭县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启动2019年科技特派员(含科技特派专家,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方式
自愿申报,前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
二、申报类别
分新增科技特派员专项、科技专家服务团专项、创新培育专项、科技扶贫专项四大专项予以支持。
(一)新增科技特派员专项。补助本年度新增县级科技特派员点(不含原省市派变县派的点以及参与科技专家服务团工作的项目依托单位和参与单位)。
(二)科技专家服务团专项。今年参与科技专家服务团活动的项目依托单位和参与单位。
(三)创新培育专项。分科技特派员专项和科技特派专家专项两大类。对双方合作愉快且在科技创新方面有成绩、企业发展稳健或当前规模不是很大但成长性好的项目给予支持。
(四)科技扶贫专项。补助在产业扶贫方面有较显著成效的贫困村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
三、申报条件
1.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含市县科技致富示范点、省定扶贫村或定点扶贫村);
2.在湘潭县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较充裕的资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专业合作组织;
3.具有项目实施基本的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和技术装备,具有专利、科技创新成果和有发展潜力的优先支持;
4.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5.支持县委政府工作,自觉投身“创文创卫”、挺进“全国百强县”建设;
6.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在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网站下载《2019年湘潭县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根据表内要求填写相关项目内容。
2.所有申报项目按A4纸张尺寸打印。申报材料包括《2019年湘潭县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科研工作开展等方面佐证材料)。
3.所有申报项目都须经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署名并加盖公章后(否则不予受理),一式两份简装成册,上报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其中涉农项目由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荐、乡镇企业申报项目由所在乡镇经发办推荐、天易经开区企业申报项目由天易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推荐。
4.申报起始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5.项目申报咨询: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李美林 、唐 煌 0731-57222603
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5日